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解读回应

解读《宜春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访问量:


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旅游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缺乏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宜春厚重的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二是景区品质和旅游服务有待提升;三是旅游市场还不够旺,夜间旅游精品项目亟待开发;四是“宜春—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的品牌影响力还有待加强。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为四大板块,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构成。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主要阐述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引领,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决旅游产品结构性失调、优质供给不足等问题,着力创新旅游发展理念,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增强旅游发展动力,为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提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宜春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22年,全旅游接待人数达1.7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800亿元,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休闲目的地。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实施产品大提升行动、实施环境大优化行动、实施市场大开拓行动、实施业态大融合行动实施产业大提升5大行动。其中,实施产品大提升行动,包括“培育优质景区、打造线路节点、挖掘文化内涵、做靓城市旅游”4个方面。实施环境大优化行动,包括“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集散能力、畅通交通网络、实现智慧旅游、丰富旅游要素5个方面。实施市场大开拓行动,包括“唱“宜春”品牌、实施精准营销、策划节庆活动”3个方面。实施业态大融合行动,包括“发展生态旅游、扶持康养旅游、升级乡村旅游、做旺新业态游”4个方面。实施产业大提升工程,包括“推进体制改革、培育龙头企业、强化项目带动”3个方面。提出的19项任务,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着力推动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工作任务中,我们尽可能明确任务、细化要求,以便于操作、便于考核。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督查问效4个方面进行考虑。包括建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制,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加大财政、金融、用地、品牌创建等政策支持;建设宜春旅游智库,培养高素质的旅游大数据分析人才队伍等内容。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基本特点

《三年行动计划》既对标省委、省政府要求,又紧密结合宜春实际,力求务实可行。

《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大力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等任务,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旅游发展的根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宜春旅游实际。提出的很多工作举措,如将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作为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和龙头,重点建设温汤硒泉康养旅游中心,提升“宜春—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品牌,打造精品线路节点,实施袁州古城文化复兴工程,开发夜间旅游精品项目,为广大游客提供一站式的智慧旅游服务等等,都紧密结合我实际,体现宜春特色。

《三年行动计划》力求任务切实可行。提出的目标任务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举措力求务实可行体现了工作的连贯性和合理性。

目前,我们正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政府的部署,会同各县(市、区)和直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解读人:黄亚婷
电话:3270639


政策原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产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