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宜府办字【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2月份正式实施,根据《办法》规定,及旅行社自愿申报的原则,截至目前为止,共有市内外18家旅行社进行了申报,奖励总金额77.016万元。
现将结果对全社会进行公布,公布周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由市财政拨付资金给奖补对象对应景区所在地财政。
联系人:杨锦鹏
联系电话:0795-3266123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12月20日
《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宜府办字【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2月份正式实施,根据《办法》规定,及旅行社自愿申报的原则,截至目前为止,共有市内外18家旅行社进行了申报,奖励总金额77.016万元。
现将结果对全社会进行公布,公布周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由市财政拨付资金给奖补对象对应景区所在地财政。
联系人:杨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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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