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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反馈采纳情况公示(成员单位及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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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市文广新旅局将《规划》(初稿)先后发至各县市区、三区以及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专家,广泛征求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现将社会各界公布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附件:1、《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初稿)》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初稿)》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初稿)

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反馈意见整理

采纳情况

宜春市委办

已采纳。梳理丰富“一核引领”思路内容,增加中心城区南部文旅功能区发展建设思路。

部分采纳。已丰富正文中提及的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区、九岭生态休闲度假示范带等一批高起点项目谋划思路,但项目库项目以“十四五”期间能够完成、达到考核目标的项目为主,故仅在正文提及,并未纳入项目库。

宜春市发改委

已采纳。已于“培育五大产品体系”部分丰富增加“文旅+康养”篇章内容。

已采纳。结合各县区实际丰富了“文旅+康养”项目。

宜春市委宣传部

已采纳。

已采纳。增加了电影、文学作品两类指标。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未采纳。本规划为行业发展规划,非项目建设规划,且本规划为宜春“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下的专项规划,故无需单独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附件2:

《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初稿)

专家评审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根据《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专家评审会议上的专家意见,编制组在与文广新旅局进行修改确认后,意见采纳及修改情况整理如下:

专家意见整理

采纳情况

加强与国家、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衔接。

已采纳。充分衔接国家、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调整重点任务整体框架,补充完善“一工程七体系”内容。

强化宜春中心城区文化和旅游的支撑内容,深化5A景区与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的内容。

已采纳。丰富中心城区文旅发展路径,增加宜春秀江夜游、华强方特“熊出没”主题乐园、袁州古城墙遗址公园建设内容。

加强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在发展方向和重点内容上的指引,强化对各县市区建设项目的遴选。

已采纳。调整完善各县市区发展指引;项目上以各县市区多次反馈核对后的项目为主。

(二)根据“会议纪要”并与市文广新旅局确认后修改的内容:

专家意见整理

采纳情况

宜春生态红线划定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为20.79%。

已采纳。已调整数据。

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内容。

已采纳。丰富相关内容,提出高水准规划建设吴城遗址,做好袁州古城墙遗址、筑卫城遗址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助推宜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完善发展目标。

已采纳。结合“一个工程、七大体系”完善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指标。

完善项目库。

已采纳。在原有项目库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整合新的项目。

湘鄂赣、赣鄂湘、赣西等说法尽量统一。

已采纳。

增强城市旅游。

已采纳。增加宜春秀江夜游、美食街区等内容。

旅游宣传口号阐释及数量不足。

已采纳。增加宣传口号文字说明与备选口号。

强化乡村旅游内容。

已采纳。

指导思想建议“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激发引导内循环消费为主线”。

已采纳。

增加文化方面内容。

已采纳,充分衔接“一工程七体系”中文化涉及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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