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4〕28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文旅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文旅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数字文旅“一号发展工程”等重点领域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二、聚焦文旅信息日常发布。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即时发布文化展演活动、文化惠民活动、文物保护利用、文旅领域法规政策、惠企政策、景区优惠政策、旅游线路、旅行目的地推荐、美食攻略等文旅信息,密切联系群众、沟通群众、服务群众。
三、注重多平台政民互动。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与群众、文旅行业经营者面对面,近距离倾听意见建议,解决其急难愁盼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应将拟定方案通过问卷调查、意见征集、听证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利益。多频次与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网民互动交流,对来电咨询、“12345”投诉、依申请公开件等,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回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填写《宜春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附件1),标明公开属性,做到政策原文与政策解读同时发布。用图文、小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H5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并多方发布在局网站及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参加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宜春文旅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做到线上处置和线下引导同步部署、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主动加强与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的信息动态共享,对一些敏感性强、关注度高、转载量大、负面评论多的舆情信息,及时转交有关地方和单位处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台账,反馈《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
六、全面防范风险隐患。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涉密信息上网。发布政务信息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附件2),并妥善保存以作备查。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即时修改错链、断链及错敏词。不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演习、安全监测,及时修复网络安全漏洞。
七、完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及各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同志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推进会议。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市大数据局等单位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