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编制委员会宜市编文【2021】39号文件规定,宜春市博物馆(宜春市文物博物事业管理所、宜春市袁州地方时间博物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征集历史和自然文物;
(二)保管、研究、展示宜春市辖区内的文物;
(三)受主管部门委托修缮和保护有关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四)负责馆藏文物和市文广新局指定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防范;
(五)负责对宜春市辖区考古调查、文物勘探、抢救性挖掘;
(六)负责市文广新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春市博物馆事业编制29名。
领导职数:馆长1名、副馆长3名。
三、经费形式
实行财政全额补贴管理方式。
四、发展概况
宜春市博物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位于宜春行政中心东侧“文化之窗”正南面,占地2112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设有10个展厅、文物库房及藏品保护区、学术研讨及办公区。馆藏文物11436件,其中瓷器、陶器、青铜器、铁器、杂件和革命文物等珍贵文物1159件。
单位负责人:李莉
地址: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
联系电话:0795-3258489(行政办公室)3258490(参观服务)邮编: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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