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编制委员会宜市编办文【2023】129号文件规定,宜春市博物馆(宜春市文博所、宜春市袁州地方时间博物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馆藏文物的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三)负责全市博物(纪念、科教)馆的馆藏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管理等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研究、展示、社会教育等工作;
(五)完成市文广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春市博物馆事业编制17名。
领导职数:馆长1名、副馆长3名。
三、经费形式
实行财政全额补贴管理方式。
四、发展概况
宜春市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位于宜春行政中心东侧“文化之窗”正南面,占地2112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设有10个展厅、文物库房及藏品保护区、学术研讨及办公区。馆藏文物11436件,其中瓷器、陶器、青铜器、铁器、杂件和革命文物等珍贵文物1159件。
单位负责人:李莉
地址: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
联系电话:0795-3258489(行政办公室)3258490(参观服务)邮编:336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