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和服务公开>机构信息>直属单位

宜春市文化馆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宜春市编制委员会宜市编发【2008】85号、宜市编发【2009】13号文件规定,宜春市文化馆(宜春市艺术研究所、宜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各类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和实施,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组织开展业余文艺创作与培训,辅导业余文艺团队,致力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三)编辑、整理本市文化艺术类志书、资料,开发民间优秀文化,挖掘和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与戏曲、音乐、舞蹈等艺术类研究。

(五)组织和开展全市文化工作调研,为文化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六)指导本市县级文化馆与重点示范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七)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八)完成市文广新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春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8名。

领导职数:馆长1名,副馆长3名。

三、经费形式

实行财政全额补贴管理方式。

四、发展概况

成立于1960年,2016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17年2月由宜春市群众艺术馆更名为宜春市文化馆。2017年12月正式搬入新馆,新馆位于宜春市行政中心“科技之窗”西面,总面积约6000余平方米,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不间断免费开放。馆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培训辅导部、活动策划部、数字信息部、团队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7个职能部室。

单位负责人:吴晓云

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科技之窗西面

联系电话:0795-3567450

邮编:33600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