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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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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29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

为鼓励旅行社组团来宜春旅游度假,带旺旅游人气,提振旅游消费,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市内外旅行社。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一)超基数组织游客进景区奖励

对组织10人(含)以上团队游览景区设定单个旅行社输送客源年度总量基数。单个旅行社输送客源年度总量超过基数50%以上的,对超基数部分予以奖励(各类免票游客人数不纳入总量统计、学生人数减半纳入游客总量计算)。奖励标准根据超基数幅度的不同,划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50%超基数幅度<100%100%超基数幅度<150%150%超基数幅度<200%200%超基数幅度(各景区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奖励计算方式为:单个旅行社超基数组织游客进景区奖励金额=(该旅行社输送客源年度总量-景区客源年度基数)×单个游客奖励额。

(二)大型过夜游团队特色活动补贴

旅行社一次性组织300人以上专列、200人以上包列或500人以上包车过夜游(游客须来自同一客源市场),并举办至少一场特色旅游活动(如文艺晚会等)的,给予每个团队一次性5000元的大型过夜游团队特色活动补贴,每团队最多申报并获得1次补贴。全年补贴团队总数控制在100个以内。领取大型过夜游团队特色活动补贴的团队,不纳入第二条第一款游客总量统计,不重复享受奖励。

第三条 奖励申报程序

(一)第二条第一款相关奖励由各景区负责统计。各景区在每年12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宜春花博园宜春禅博园主管和审核单位为宜春旅游集团)提交《宜春市旅游景区客源超基数奖励统计表》(见附件2),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宜春市文广新旅局,由宜春市文广新旅局统计汇总、审核确认后,报宜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为便于核查数据,各景区应分别于每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向所在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本季度《宜春市旅游景区旅行社季度接游统计表》(见附件3)和旅游团队结算单,各景区和旅行社应注意保留旅游团队记录备查。

(二)第二条第二款相关补贴由各旅行社自行申报。各旅行社在大型过夜游团队来宜前5个工作日内向宜春市文广新旅局提交《宜春市大型过夜游团队来宜审批表》(见附件4),在团队行程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团队名单、行程单及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由宜春市文广新旅游局审核确定拟补贴对象。

第四条 资金来源及发放

(一)第二条第一款相关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及各景区共同承担,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50%,各景区承担50%。市、县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摊,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列入县市区年终上解事项,明月山管委会和宜春旅游集团负担的现金奖励部分由市本级承担。

  市、县两级奖励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过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一次性拨付给奖励对象,景区承担奖励部分由各景区以门票类消费券方式发放给奖励对象。

(二)第二条第二款相关补贴所需资金由市本级承担,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过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按季度拨付给补贴对象。

(三)市本级承担奖补所需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县市区上解资金按其辖区内参与景区产生实际费用核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各景区接待的研学游团队不与其他成人团队相混合,超基数部分按标准的50%进行奖励。

(二)参与申报第二条第一款相关奖励的景区应与旅行社和所在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奖励实施细则协议,各类特殊低价游团队不得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三)由宜春市文广新旅局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拟奖励和补贴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及时发放相关奖励和补贴。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异地拼团、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收回奖补资金,涉嫌违法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从正式印发之日起执行五年,参与的各景区游客基数前两年不变,后三年按增加50%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由宜春市文广新旅局负责解释。如有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宜春市游客进景区超基数奖励标准

2.宜春市旅游景区客源超基数奖励统计表

3.宜春市旅游景区旅行社季度接游统计表

4.宜春市大型过夜游团队来宜审批表


附件1

宜春市游客进景区超基数奖励标准

景区名称

全年游客基数(人)

输送方式

单个游客奖励金额

市场

区域

50%≤超基数幅度<100%

100%≤超基数幅度<150%

150%≤超基数幅度<200%

200%≤超基数幅度

明月山旅游区

2000

团队

3

5

7

10

宜春、南昌、长沙

1000

团队

3

5

7

10

其它

区域

宋城明月千古情景区

8000

团队

2

4

6

8

宜春、萍乡、吉安、新余

4000

团队

2

4

6

8

其它

区域

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靖安中部梦幻城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靖安鹤栖谷

2000

团队

3

5

8

10

南昌

1000

团队

3

5

8

10

其他

区域

靖安九岭森林温泉

10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靖安中华传统文化园

1500

团队

3

5

8

10

南昌、宜春

1000

团队

3

5

8

10

其他

区域

靖安三爪仑景区

3000

团队

3

5

8

10

南昌

1800

团队

3

5

8

10

其他

区域

铜鼓汤里文化旅游度假区

1500

团队

3

5

8

10

江西、湖南

1000

团队

3

5

8

10

其他

区域

铜鼓天柱峰景区

15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铜鼓秋收起义纪念地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铜鼓七星岭滑雪场

1000

团队

3

6

10

12

不分

区域

铜鼓尖尾峡漂流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铜鼓东浒

景区

1000

团队

2

4

6

8

不分

区域

樟树阁皂山景区

1000

团队

2

3

3

5

不分

区域

樟树古海

景区

1000

团队

2

3

5

8

不分

区域

樟树临江古府研学基地

1000

团队

2

3

5

8

不分

区域

樟树歧黄小镇研学基地

1000

团队

2

3

5

8

不分

区域

高安巴夫洛景区

20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高安百峰岭景区

2000

团队

4

6

10

12

不分

区域

奉新八仙飞瀑潭景区

1000

团队

2

3

5

5

不分

区域

奉新春源家庭农场耕溪欢乐谷

1000

团队

2

3

3

4

不分

区域

奉新仰天峡漂流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奉新九仙温泉度假村

15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上高神山湖

20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上高乡韵

庄园

2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上高五谷村酒博园

2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上高白云峰景区

3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袁州酌江洞

2000

团队

2

4

6

8

不分

区域

宜丰七彩炎岭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宜丰九天国际生态旅游区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丰城中国爱情花卉小镇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丰城茜瑞乐园

2000

团队

3

5

8

10

丰城市以外

丰城黄金谷

1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江西工业设计小镇

10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万载恒晖艺术农业景区

3000

团队

2

5

8

10

不分

区域

万载古城(联票)

2000

团队

3

5

8

10

不分

区域

(说明:1.景区内各类门票类型核定以签订的奖励实施细则协议为准;2.旅行社组织游客游览不同景区可以叠加计算奖励。)


附件2

宜春市旅游景区客源超基数奖励统计表

景区名称:统计时间:  日至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输送游客总数(人)

超基数部分游客总数(人)

奖励

标准

(元/人)

奖励

总金额(元)

市级承担金额(元)

县级

承担

金额(元)

景区消费券金额

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审核(盖章)

宜春市财政局审核(盖章)


附件3

宜春市旅游景区旅行社季度接游统计表

景区名称:统计时间:  日至    

序号

旅行社名称

本季度输送游客总数(人)

累计输送游客总数(人)

备注


附件4

宜春市大型过夜游团队来宜审批表

旅行社名称:           (加盖公章)         编号:

预计游客数量

客源城市

团队类型

□专列   □包列   □包车

团队抵达及离开日期

——

游览景区名称

住宿酒店名称

实际游客数量

活动补贴金额

活动简介(含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加盖公章)

(制表: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电话:0795—3266123

文件下载: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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